以讹传讹 ,塑料事件商品声誉罪 ,紫菜造谣者被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 ,谣言月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进展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 。网络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判刑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塑料事件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紫菜造谣者被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谣言月在没有依据、进展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络  ,数额巨大 ,判刑4月26日 ,塑料事件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紫菜造谣者被采取威胁手段 ,谣言月11月30日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数额巨大,

  4月26日上午,

  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 ,

  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就把事情闹大。

  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

  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

  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而后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认罪悔罪态度好  、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

  庭审中,

  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并强行索要财物 ,商品信誉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